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至十级拟聘任人员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第九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47号)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49号)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等岗位聘任条件与任期目标任务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50号)外国语学院第九轮岗位聘任条件和聘期职责等文件要求,通过本人申报,资格审核,外国语学院岗位聘任(推荐)小组投票推荐等程序,现将我院至十级拟聘任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

1、公示时间:从20241115日到111916:00止,共3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3、监督电话:0575-81112551(外国语学院岗聘工作监督协调小组)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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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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