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15-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逾期未结项课题的通知
2019-06-06
各学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课题管理规定,现决定对2015-2016年立项逾期未结项的课题进行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5——2016年立项,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二、具体要求
清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
届时未提交达到结题条件课题材料的,作撤题处理,并按相关课题管理规定,不再拨付预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各类课题结题条件和报送材料要求,见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立项文件。
本次课题清理特别是撤题情况将与课题立项工作挂钩。请各课题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重视课题清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三、办理程序
严格按照立项约定的成果形式完成课题,课题完成后即向社科院提交以下材料。每个课题的结项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结题审批书封面打印一张贴于档案袋上。结项具体要求及表格见附件。
1.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一式3份,A4纸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A3纸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负责人亲笔签名,附电子版发至科研部邮箱。
2. 研究成果1套
1) 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书5套;
2)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1本或复印件1份(社科院审核原件后在封面盖上科研处的章并写上原件已审核,并在《结题审批书》“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发表的论文后参照浙大期刊目录标注一级和核心);
3)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提供研究报告全文打印稿1份,如有领导批示、采纳证明、领导批阅等附上佐
3.《成果要报》一式2份,按模板格式撰写,附电子版。
4.如需延期或其他变更的,填写《省社科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
四、联系方式
省社科规划办联系人:徐丹彤
联系电话:0571-87050492
E-mail:zjssklghb@vip.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所大楼7楼A701室
校社科院联系人:施老师85290685,陈老师85290513
E-mail:skc2@zjut.edu.cn
联系地址:屏峰校区健行楼B508室
院科研部联系人:曾秀娟
电话:0575-81112536
邮箱: keyanbu@zzjc.edu.cn
地址:行健楼314
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及相关表格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结题要求及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