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15-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逾期未结项课题的通知

2019-06-06

各学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课题管理规定,现决定对2015-2016年立项逾期未结项的课题进行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5——2016
年立项,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二、具体要求
   
清理截止时间:20191223日。
   
届时未提交达到结题条件课题材料的,作撤题处理,并按相关课题管理规定,不再拨付预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各类课题结题条件和报送材料要求,见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立项文件。
   
本次课题清理特别是撤题情况将与课题立项工作挂钩。请各课题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重视课题清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三、办理程序
   
严格按照立项约定的成果形式完成课题,课题完成后即向社科院提交以下材料。每个课题的结项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结题审批书封面打印一张贴于档案袋上。结项具体要求及表格见附件。
    1.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一式3份,A4纸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A3纸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负责人亲笔签名,附电子版发至科研部邮箱。
    2.
研究成果1
1)
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书5套;
2)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1本或复印件1份(社科院审核原件后在封面盖上科研处的章并写上原件已审核,并在《结题审批书》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发表的论文后参照浙大期刊目录标注一级和核心);
3)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提供研究报告全文打印稿1份,如有领导批示、采纳证明、领导批阅等附上佐
    3.
《成果要报》一式2份,按模板格式撰写,附电子版。
    4.
如需延期或其他变更的,填写《省社科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
四、联系方式
省社科规划办联系人:徐丹彤
联系电话:0571-87050492
E
mailzjssklghb@vip.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所大楼7A701

校社科院联系人:施老师85290685,陈老师85290513
E
mailskc2@zjut.edu.cn
联系地址:屏峰校区健行楼B508

院科研部联系人:曾秀娟
电话:0575-81112536
邮箱: keyanbu@zzjc.edu.cn
地址:行健楼314

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及相关表格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结题要求及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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